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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宣布,自今年5月1日起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此次业务转换试点短期来看有利于加快商业长期护理保障的覆盖,缓解当前失能群体护理需求旺盛与长护险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

当前对长护险并无统一定义,总的来说,这是一项“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保险制度。我国长护险制度试点2016年启动,2020年扩大范围,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两批试点共覆盖49个城市、近1.5亿人,累计超过180万人享受到长护险待遇。

不过,现阶段持续增长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并未得到充分满足。据国家卫健委披露,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亿,其中失能人数在4500万左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此前联合相关机构发布的研究报告也指出,2021年中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缺口约为9217亿元,到2030年和2040年,这一数字将扩大为1.9万亿元和3.8万亿元。

从供给端来看,长护险市场上的产品仍以社保长护险为主,其运营主要依靠社保资金,筹集途径主要包括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在此过程中,商业保险机构主要扮演经办角色,承担包括受理申请、失能等级评估、费用结算、服务质量监督等职能,但商业保险机构本身提供的长护险产品无论数量还是渗透率都相对有限。中保协人身险产品信息库数据显示,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护理保险产品数量为123款。保费层面,2021年我国商业长护险保费为132亿元,仅为同期健康险保费的1%。

考虑到医保基金未来给付压力,加之社保长护险应随社保制度遵循的“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增加商业长护险供给,

确保长护险能真正社保、商保双管齐下将是未来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尤其是失能群体多样化护理需求,使其“老有所护”的必然途径。

在此背景下,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某种程度上相当于预付寿险保险金,不仅能在短期内依据投保人的实际需求,快速实现商业长期护理保障覆盖面的扩大,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同时,将寿险中“身故”或“到期”的给付责任转换为“护理”,能让被保人真正感受到产品的“保障”作用,对商业保险机构而言,不失为一种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方式。此外,这也为未来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提供了具体实践。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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