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半月谈》2023年第7期内容


(资料图)

山东淄博警方近期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犯罪团伙以菲律宾为据点,搭建经营赌博网站170多个,注册会员1000多万人,涉案金额500余亿元。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儒冰介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中国人,潜伏在菲律宾奎松、马尼拉等地,以一家科技公司为掩护,架设、经营赌博网站,吸引中国大陆居民参与赌博犯罪活动。

据多名参与赌博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这些赌博网站经常会推送短信吸引赌客,有时候线下“严打”时,他们就会去这些网站“过过赌瘾”。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网络赌博的内容、形式正快速更迭演化,呈现三大新动向。

办案民警抓获特大网络赌博案嫌疑人 于德忠 摄

一是组织分工更为严密复杂。据淄博警方介绍,在上述破获的案件中,犯罪团伙的运营窝点长期潜伏在境外。主要犯罪嫌疑人为亲戚或朋友等熟人关系,团伙整体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财务制度,实施公司化运营。为逃避侦查,技术、运营、财务、宣传等不同部门人员工作地点分离,服务器隐藏在境外多个国家。该团伙从境内招揽4000余人转移到境外后,通过微信群、QQ群聊天“炒群”的形式进行推广,依靠境内代理及参赌人员发展下线,并利用黄色网站、视频网站广告引流。在国内,有专人收取赌资并洗白,将赃款转移到境外。

二是开设赌场的行为更为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正规游戏软件为掩护,开设赌场。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新雷介绍,他代理过的一起棋牌类游戏投注赌博案件中,一家公司负责另一家游戏公司开发的一款正规棋牌类游戏App的运营、推广,在App中通过平台开设房间的功能组建了多个俱乐部,并私自招揽赌客充值在俱乐部房间对赌。这种网络赌博形式较为普遍,甚至有的通过微信群、支付宝等支付工具设立赌博规则、接受投注。

三是赌博形式更具迷惑性。在一起主播直播开设赌场案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及使用虚拟礼物或虚拟货币等合法行为,使打赏、抽奖与兑取现金之间形成对赌关系。直播间赌博犯罪与主播讲解、用户抽奖、刷虚拟礼物、分取利润等直播平台常见行为层层嵌套,更具有迷惑性、隐蔽性。

受访警察和从业律师认为,在网络赌博犯罪新形态中,各环节往往相互独立,犯罪分工更加细化,参与人员更多,犯罪链条更长。如何准确把握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

李新雷说,网络犯罪受地域限制的因素非常小。互不相识、素未谋面的两个人也可以共同犯罪,并不一定有事前通谋,该类行为突破了之前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概念。上述案件中的游戏公司是否“明知”下游代理公司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是罪与非罪的界限。

此外,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开设赌场罪的存在形式也远远超出当年立法时法规所能够涵盖的范围。现行立法中,虽然没有规定网络开设赌场的具体表现形式,但是如果网络棋牌类游戏以现金换取游戏筹码,并在赢取游戏筹码后又能够换取现金、有价证券、虚拟货币或者其他财物的,应属于法律规定的赌博软件。

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纪勇认为,建立赌博网站和其他形式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行为,均应列入网络赌博犯罪,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赌博犯罪形式。

新型网络赌博案件持续高发,对办案机关专业、客观打击网络犯罪也提出更高要求。专家认为,办案机关应进一步提升网络案件专业人才的招募和培养,遏制赌博犯罪在网络上蔓延。

半月谈记者:王阳 邵琨 / 编辑:孙好

责编:郭艳慧 / 校对:秦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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