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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支持民间投资发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方面,推出六项措施:
第一、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聚焦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用好上海市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成果,把受到企业欢迎的“桩基先行”、“多测合一”、项目用地清单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推进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改革新措施,为民间投资项目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
第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兼顾好广大中小微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需求,落实好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扶持中小微企业、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实施不打折扣。
第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聚焦要素保障,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最低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研发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出让。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存量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第四、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负担”政策。
第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商定期沟通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调研等方式,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第六、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定期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鼓励民营企业干事创业、更好发挥作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