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央视曝光了“香精大米”,“泰国香米”中的所谓香米竟是香精勾兑而来,涉及公司包括安徽寿县永良米业、合肥市香王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楚丰工贸有限公司等。

据央视报道,合肥市香王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仓库里堆放着数十吨散发着“泰国茉莉香米”香味的“泰国茉莉香米”,负责人称,这些大米是安徽本地产的,和泰国香米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往大米里滴几滴香精,就会散发出特有的香味,这样的大米一年能卖出1000多吨。据央视调查,出售香精的为上海朗枫香料有限公司。


【资料图】

报道中称,另一家安徽寿县永良米业“泰子王”二代泰国香米实际和泰国香米没有任何关系,每年在安徽省内可卖出一万吨。据悉,“泰子王”只是一个牌子,跟泰国米没有关系,但消费者并不知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告诉《证券日报》,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而“泰子王”二代泰国香米容易引人误解,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赵铭看来,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添加香精以次充好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无条件要求商家赔偿。

事实上,“香精大米”事件并非首次被曝光。上述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也坦言,早在2010年的“315”节目中就对一些企业违规使用大米香精、加工假香米做过深入调查报道。天眼查数据也显示,我国目前有超8000家香米相关企业。从事香米相关的业务企业中,1.9%的相关企业曾出现法律诉讼,16.4%的相关企业曾出现经营异常,1.1%的相关企业曾出现行政处罚。

十多年过去了,为何仍然有企业在违规添加香精?

“泰国香米跟国产大米在价格上的差异化让不少商家铤而走险,从而谋取更大的利润。”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香精米问题再次出现与企业不自律有一定关系,同时也反映出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和查处速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曝光后,安徽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和肥东县公安局当晚联合发布通报,肥东县市场监管、公安等联合执法组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对该企业进行查封,对所有大米及其它原料等现场封存。该公司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传唤到位。后续依法依规严查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也表示,针对央视曝光的上海朗枫香料有限公司、上海枫米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加工香精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高度关注,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

与此同时,《证券日报》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输入“香米精”等关键字,均显示“没有找到相关产品”。而此前记者电话求证的安徽寿县永良米业目前也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推荐内容